
(檳城14日訊) 網媒謠傳一名男子沒跨縣函件,不被允許登艇過海,於是跳海企圖游水到威省,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名男子的確是跳海企圖游泳到威省,但警方沒有提及對方是否曾要登艇而被拒絕。
網媒撰寫的內容傳開後,檳州港務局今午發文告澄清,該名男子從沒途經碼頭登艇,也沒從碼頭處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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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警區主任索菲安今晚發文告說,事情於7月12日傍晚約6時發生,一名28歲的巫裔男子從丹絨城市遊艇中心(Tanjung City Marina)處跳進海里,要游泳到威省。不過,相信是因為疲倦,他返回遊向渡輪人行道的浮萍,最後由檳州港口有限公司的職員救起。
根據警方初步獲取的口供,這名男子要到威省見朋友,但沒有合理的理由而不獲警方批出跨縣準證,於是他跳進海里,要游泳到威省。
索菲安說,這名男子被發現時,身上沒有任何證件,只是口頭報備姓名與身份證號碼。經警方調查,對方來自峇六拜,是一名失業者。對方的母親說,孩子是一個癮君子,長期在外流浪沒回家。
索菲安說,這名男子已被送往檳城中央醫院治療,醫生檢查後發現對方的右手骨折。警方將在對方出院後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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