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商家售酒遭取締,理由是酒精飲料屬於非基本服務領域,因此禁止專賣酒類的商店營業、勒令商家停止售酒或關閉售酒區。
這也只是6月1日全面封鎖的SOP出爐之後,市面衍生的其中一個亂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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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管級別之多,堪稱世界之最,從MCO到RMCO,再從CMCO到FMCO,各個級別行管的SOP,坦白說,差異性並不大,卻讓民間為之舉步艱難,陷入慌亂之局,還得要勞煩民間自行劃分MCO為1.0、2.0、3.0……以方便鑑別不同MCO之間的SOP差異性。只要稍微忽略小差異,從工商企業到街坊攤販都要接罰單,更離譜的是這些所謂的“小差錯”,不是一個單位說了算,而是不同單位各有說法,嚴重程度已臻民間真的不知聽誰說才好了。
比方說,餐飲業者自家店內吃頓飯,竟然要在自己店內躲起來吃!
最新爆發的是售酒事兒,也都盡顯SOP“說不準”的嚴重性,總是要等到商家被取締之後,國家安全理事會才來挺身釐清這個、那個……便利店、超商售酒真的違SOP嗎?這也需要國安會以文告釐清;擁有售酒執照的超市、便利店及其他基本服務領域(essential service)下的商店,都可以向非穆斯林出售酒精飲品。
這一文告發出之後,原取締售酒商的警方,又另有說法;有關商家是因違行管令SOP的其他事項被取締。是的,SOP多到隨便摘一條,就可讓執法單位指為違法?你說A項矯枉過正不該罰,那就拿B項來罰………還有CDEFG………只要想罰,何患無項可選乎?
因為,各個級別行管令的SOP,各有不同選項可執法,不同選項落在不同執法單位手中,又會衍生不同的詮釋和執行方案。這樣的問題,宣佈各級別行管令和SOP的國防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知嗎?即便知,依斯邁沙比利也不得不這樣回應:出售酒精飲料的食肆沒有被列入禁止營業名單中,相關執法也不在國家安全理事會的權限範圍。
意即,負責宣佈各級別行管SOP的部門,管不了根據各級別行管SOP去執法的單位?
馬來西亞的抗疫SOP,肯定不是普通常識。這樣的SOP,肯定不是一般平民百姓釐得清、讀得懂的知識,之所以釐不清、讀不懂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內容太厚實了!短短一年半截,不同級別和行管令SOP,都已厚達數千頁、數萬頁,當中重複或重疊的居多,問題不在重複和重疊,而是不同級別行管令的SOP,都有一些小小的差異,這小小的差異有時真的螞蟻一樣爬行在執法單位的棍棒上,隨時會讓螞蟻隨棍棒下行叮咬“無知”的小商家、小攤販。
說完售酒這事兒,再來說一說前門和後門的事。話說,依斯邁沙比利關上大門那張圖,在社交媒體引爆議題很正常,因為很多事情早已讓社交媒體納悶到近乎窒息了,突然關上大門之後無言的依斯邁沙比利,怎麼可能意料不到社交媒體群眾會有大反應?怎麼可能意料不到社交媒體群眾會因此為那扇門貼上“前門”的標籤,然後再補上“後門”的描述?
現在,“前門”和“後門”把原已混濁不清的SOP,搞得更加混濁不清了。
要不信,就去叫“前門”和“後門”排隊上考場,去考一考“前門”和“後門”對各級別行管SOP的熟悉度,從去年3月的MCO開始,到今年6月的FMCO+EMCO……順著各個級別管期錯綜複雜SOP一條一條考下去,考他們去清楚分辯各個級別行管期內相互交叉的SOP哪個行、哪個不行?
就不信他們分得一清二楚,還期望平民百姓全記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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