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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9:55pm 11/11/2020

峇眼馬華:作業方式擾民 政府應管制短宿出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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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囸锋(左起)与陈幏蓎及曾伟仁展示居民于2019年初购买有关公寓时,所签下的双方共识契约。
林囸鋒(左起)與陳幏蓎及曾偉仁展示居民於2019年初購買有關公寓時,所簽下的雙方共識契約。

(北海11日訊)馬華峇眼區會呼籲威省市政廳履行地方政府義務,阻止不良短宿出租業者的擾民作業方式。

該區會組織秘書陳幏蓎說,北海一公寓居民日前與區會領袖會談後,要求馬華髮函及公開呼籲當地國州議員、威省市政廳和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佳日星,應關注及委派地方政府執法人員檢查及阻止不良短宿出租業者的營運。

共識契約闡明禁商業運作

他說,當地公寓居民在2019年初購買公寓時曾簽下雙方共識契約(Deed of Mutual Covenants),該契約清楚寫明,有關服務公寓乃屬住宅用途而不能用於商業運作。

他說,目前這公寓並沒有共管機構(JMB)或管理委員會(MC)的成立,只由發展商所委任的單位負責管理。

他說,基於目前遷入居住的住戶不多,居民力量單薄,無法迫使管理單位嚴格執行“雙方共識契約”裡的條約,所以希望州和地方政府出手相助和管制,而非當居民如棄嬰,置之不理。

馬華峇眼區會副秘書兼青年團署理團長曾偉仁說,之前曾發生公寓保安員被短宿住客暴打事件,證明該公寓保安人員確實無法有效執行商業活動,如短宿出租服務的保安工作,畢竟他們沒有受過相關訓練。

馬華峇眼區會宣傳主任林囸鋒也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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