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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24日讯)外号“末泰山”在居宅空地栽种4棵大麻树的男子,今在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法官敲定7月23日开审。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费索(38岁)本月10日上午10时30分,被发现在居宅前的空地上种殖4棵大麻树。无业的初告原已向警方承认罪状,但是今日在地庭听完控状,了解一旦罪成要挨6鞭且终生监禁之后,即刻否认罪状,要求庭审。
根据控状,被告已触犯1952年危毒品法令第6B(1)(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终生监禁兼6鞭刑罚。
此案由沙丽花若拉里达法官承审,主控官为莫哈末阿里夫。被告并未聘请律师为之辩护,法官因此决定另择7月23日开审,以在等待证物化验报告之同时,也让被告有充裕时间聘用律师出庭辩护。
据报导,警方毒品罪案调查组接获情报,于上述日期和时间登门调查38岁的被告时,证实被告在居宅前种殖4棵大麻树。
警方上门扣查被告时,他初时一再自我辩护,声明自己误以为种的是竹子。
不过,嫌犯在较后接受警方调查盘问后,最终还是承认自己种的是大麻树,要供应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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