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27日讯)恒毅中学毕业生遭撞死案,40岁越南籍女司机阮金英(NGUYEN THI KIM OANH译音)今早在法庭面控时,多次表示她不明白控状。
法庭通译员首先询问被告是否明白华语,被告回答“一点点”后,通译员即以华语念出被告面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下的两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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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译员首次念出完整控状后,被告以华语表示她不明白,通译员再念第二次,被告再回答说“我不懂,我不明白。”
期间,推事娜德拉顿不禁询问情况,被告则再次表示,她不明白。
被告的代表律师马亨德兰上前与被告交谈几句后,马亨德兰先代被告说“不认罪”,但推事表示,必须由被告亲自说不认罪。
被告随即对两项控状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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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亨德兰代表求情时指出,被告40岁,没有工作,与丈夫育有3名孩子,分别16岁、10岁和6岁。被告丈夫只是月入3000令吉的小贩,必须照顾被告和3名孩子,希望法庭允许被告保释外出。
主控官达希妮要求法庭把保释金定在每项控状5000令吉、扣起被告的护照并暂时吊销驾照。
代表死者家属的律师雷尔则以旁听律师身份,要求法庭不批准保释,或施加更严格的保释条件。
他说,被告是外籍人士,涉嫌撞死一名18岁青年,希望法庭考量此案涉及的公共利益。
他说:“我们已无法让庄恺桁活着回来。”
视频:林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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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27日讯)“到今天,她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
恒毅中学毕业生遭撞死案,40岁越南籍女司机阮金英(NGUYEN THI KIM OANH译音)今今日被提控上庭时,对两项控状皆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及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死者父亲庄福仕(55岁,商人)听审得知被告获准保外后,在法庭外受访时向媒体说,被告至今没向他们道歉。
他说,被告有权利否认有罪,但他也会委任律师,一定告到底。
庄福仕于今早近9时许,在他的太太郭菁君(48岁)、长女及儿子多名同学的陪同下抵达法庭听审。
日落洞国会议员兼雷尔及黄景亮将代表家属,成为此案的旁听律师。
案发当日与死者同行的两名友人,即黄启恒及陈泯澄(皆18岁)也现身法庭。黄启恒早前因车祸受伤,目前已痊愈。
控状显示,被告阮金英被指于今年2月19日晚上9时48分,在槟岛日落洞一带,驾驶本田爵士汽车期间,在导致醉意的饮料的影响下无法控制汽车,造成庄恺桁死亡及黄启恒受伤(皆18岁)。
被告面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下的两项控状,她对控状皆否认有罪。
推事娜德拉准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必须获得两名大马人担保。在案件审结前,她的护照将被法庭扣起,驾照暂时被吊销。
随着被告缴付保释金,她今日已被保释外出,案件展延至4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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