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8日讯)男子涉及非法放贷活动被控,今日在乔治市地庭不认罪,获法官马兹迪批准以5万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为38岁的李劲伦,他被控于2021年5月期间,在乔治市二条路无牌经营贷款生意,并放贷给41岁的罗爱玲(人名皆译音),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可在同一条文文下被定罪。
ADVERTISEMENT

一旦罪名成立,被被告可被判不少于25万令吉或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主控官周琪薇要求法官拒绝保释申请,被告代表律师海鲁则求情说,被告身为大马公民,没有潜逃的风险,要求法庭准许保释。
法官最终准许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外出,但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交出护照,同时不可骚扰投报者,否则马上撤销保释令。案展至7月11日提交文件。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