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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市偷水案件逐年减少 违规者可被罚款10万或监禁




(加央12日讯)执法奏效!玻璃市偷水案件逐年减少,不过玻州公共设施事务委员会主席哈米占提醒,偷水行为一旦被当局逮到将会被严惩,罚款可多达10万令吉或监禁1年。
玻州水务公司于4日分别在加央及仄摩洛(Jemelok)发现2家洗车中心,非法衔接水管,该公司执法组切断这2家洗车中心的水供后,也交由国家水务委员会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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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米占说,玻璃市水务公司(SAP)在过去3年,共155宗偷水投诉,分别是2020年109宗、2021年30宗及今年16宗,当中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已针对71宗案件采取对付行动。
他解释,玻州水务公司隶属国家水务委员会管辖,无权执法,前者只能收集相关资讯作出投诉,再交由后者跟进调查、执法及采取对付行动。
哈米占说,玻州水务公司投诉上述2家洗车中心的偷水行为后,国家水务委员会北马执法组前往调查,证实加央的洗车中心使用25毫米HDPE输水管,接在水表之前的输水管,把自来水接至中心去,至于仄摩洛的洗车中心,也以类似方式偷水,把32毫米HDPE输水管,接在水表之前的输水管。

他说,该委员会测试自来水的氯(chlorine)含量,证实是玻州水务公司提供的自来水源,因此援引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123(1)条文来调查这2宗案件。
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者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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